綠色包裝可持續發展戰略
可持續概念最早起源於生態學。生態學家發現,動物、耕地、牧地等可再生資源和環境的變化,只要不超過一定的闕值,是可再生恢復的。如耕地只要耕作過程不破壞耕地肥力,在一定耕作時間後經適當休整且不發生大的自然災害,則其肥力可再生復原;但若耕作時間過長,肥力就會下降;如果耕作過度且時間足夠長,耕地肥力就可能完全喪失。生態學家將上述發現稱為“可持續收獲”或“最大可持續收獲”生態規律。
將生態學“可持續”的概念應用於經濟發展,人們就得出瞭如下的概念當經濟活動強度、環境污染程度等超過相應閾值時,社會經濟大系統的發展就會被迫中斷。人類對20世紀經濟發展的得和失進行反思後,也深刻認識到,18-20世紀的工業革命和科技進步,促進了社會經濟發展和精神文明對人類社會進步表現出巨大的推動力,但與此同時,也顯現出對環境和資源的巨大破壞力和支配力,損害了人類未來利益的發展。因此必須合理解決經濟發展與保護環境、節約資源之間的關系,以保障人類在地球上世世代代休養生息下去。
為此,在20世紀70年代,可持續發展概念已成為世界各國的發展戰略目標和國家健康運行的診斷標準。可持續發展思想已被世界各國及聯合國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一致認可,1992年在巴西召開的世界環境與發展大會確立可持續發展為21世紀最重要的政策取向。迄今影響最大的、最具有權威性的可持續發展定義是1987年由聯合國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WCED布倫特蘭委員會)提出來的。該定義認為可持續發展是為滿足當前需要以不損害未來需要(即維持生態和社會可持續發展適當水平)為前提滿足社會對就業、食品、能源、水資源及衛生方面的基本需要,將人口控制在可持續發展水平,保護和加強資源基礎,對技術重新定向和對風險進行管理,在決策中將環境與經濟學相結合,重構國際經濟關系。
可持續發展的核心是正確處理人與自然和人與人之間的關系,要求人類以最高智力水準與強烈的責任感規範自己的行為並創造和諧的世界。這個核心要求人類思維、經濟、社會、環境生態大系統的可持續發展性,否則社會經濟大系統的發展就會被迫中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