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設計的概念
設計一詞來源於英文“ design”,涉及很廣的範圍和很多的門類,如平面設計、服裝設環藝設計、工業設計、展示設計、建築設計和網絡設計等。
現代信息傳播媒介可分為視覺、聽覺、視聽覺三種類型,其中公眾70%的信息是從視覺傳達中獲得的,如報紙、印畫冊雜志、海報、路牌、燈箱等,這些以平面形態出現的視覺類信息傳播媒介均屬於平面設計的範疇。
平面設計( graphic design),也稱視覺傳達設計,是以“視覺”作為溝通和表現的方式,透過多種方式來創造和結合符號、圖片和文字,藉此作出用來傳達設計意圖或訊息的視覺表現。也可以簡單地說,平面設計是將不同的元素按照一定的規則在平面上組合,形成特定的、具有審美傾向的視覺表達。
可以說用來印深圳市步壳印和噴繪的作品都與平面設計有關,平面設計中需要用視覺元素來傳遞信息和表達觀點,用文字和圖形把信息傳達給受眾,讓人們通過這些視覺元素瞭解設計師的設想和計劃。
平面設計主要包括標志設計、字體設計、版式設計、企業形象設計、包裝設計和海報設計等
平面設計是科技與藝術的結合,它是集計算機技術和藝術創意於一體的綜合性學科。現代平面設計已由靜態視覺傳達向動態的多媒體網絡信息傳播延伸。網絡信息傳播除了傳統的平面設計所具有的圖、文視覺傳達外,還包括聲、像的視聽覺傳達,以及交互信息的全球化傳播。
平面設計還可運用計算機輔助設計。計算機的運用極大地拓展了設計的表現空間,給創作表現帶來更多可能。沒有它做不出的,只有人們想不到的。設計師可以利用計算機更高效地完成圖文結合,生成立體效果,進行多樣化的字體處理等。所以說,設計是一種具有清楚目標計劃的思考過程或步驟,是利用輔助物將原始構想轉化表達出來,用以改善生活及美化生活的創造活動,兼具實用和藝術的雙重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