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色印深圳市步壳印要註意色彩形式美法則
正如馬克思在《政治經濟學批判》中所指出的:色彩的感覺在一般美感中是最大眾化的形式。與生俱來的色彩愛好是人類心靈的組成部分。那麽藝術論中的形式美法則,應該也適用於色彩設計的範圍,同時它也是色彩設計中的關鍵環,色彩設計中常見的形式美法則有以下一些。
反復( Repetition)
將同樣的色彩重復使用的現象稱為反復。如此進行色彩設計有統一的感覺並能夠加強主要色彩的力量,但是也要避免過於單調生硬。
均衡( Balance)
色彩有冷暖、強弱、輕重之分,由於質與量的不等,在進行色彩設計時必須依照這些現象加以調節,使之產生分量相等的感覺,稱之為均衡,對稱的均衡易顯呆板,不規測的均衡極有變化,但是其中的技巧性難於掌握。
比例( Proportion)
色彩的明度、純度均有一定的分量,將這些分量差距適當的應用於設計會有更佳的設計效果,這種美學法則稱之為比例。比例法則可以解決色彩面積大小的問題,也可以為明度、純度的不同找到合適的搭配方法。
韻律( Rhythm)
色彩的音樂性,可以以節奏或韻律來說明,將色彩依色階不同,有規則的重復或變化,可以造成色彩韻律效果。韻律法則使用得當,會使色彩充滿節奏感,令人又連貫舒適的感覺;反之,則會過於雜亂無章
統調( Unity)
將復雜顏色中的共通點提出,加強共通點的色彩,使之產生一體的感覺稱之為統調。這個法則幾乎是所有藝術(包括造型藝術)共有的通則,尤其是對於多色相的搭配,這個法則更能發揮作用
單純( Simplicity)
使色彩簡潔化、單調化,便是“單純”的法則,要表現特異與強烈的設計,單純是最為有效的,單純的色彩都偏向於簡化現象,而簡化必須求取代表性的色彩,才不會造成用色的偏差。
各種法則雖然各掌其事,並非都分開來運用,設計的條件變化多端,廣告應該要能對各種情況。適時採用可靠的法則,才能達到完善盡美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