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nshua色彩的基礎知識
色彩的定義
色彩是日常的視覺經驗中的一種狀態,這是一種含糊的表述。物理學家從光的分光反射率及透射率來考慮色,而化學家卻從顏料和染料的化學成分來考慮色。文學家對色的說明更為直截了當,所謂色就是被破壞了的光。生理學認為,色在視覺中是一種由電子化學作用而產生的感覺現象。精神物理學則認為,色是具有色刺激特性的色感覺。最後這種說法似乎更接近於人們通常意義上的理解
色彩產生的原理
色彩從根本上說是光的一種表現形式。不同波長的光可以引起人眼不同的色彩感覺,因此,不同的光源便有不同的顏色,而受光體則根據對光的吸收和反射能力呈現出千差萬別的顏色。由此引發出色彩學的一系列問題:顏色的分類(彩色與非彩色),特性(色相、純度、明度混合(色光混合、色料混合、視覺混合)等。色彩學家總結了前人在這方面的研究成果,建立了相關的色彩理論和色彩系統。
總之,人們要想看見色彩,就必須具備以下三個基本條件,缺一不可
第一是光,光是產生色彩的條件,色彩是光被感知的結果,漆黑一片的夜晚什麽都看不見也就無色彩可言了,即無光就無色彩
第二是物體,只有光線而沒有物體,人們依然不能感知色彩
第三是眼睛,人眼中有視覺感色蛋白質,大腦可以辨識色彩。人的眼睛與光線、物體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三個條件缺一不可。
從這個意義上講,只有通過光、物體、眼睛和大腦發生關系的過程,才能產生色彩。人們要想看到色彩必須先有光,這個光可以是太陽光的自然光源,也可以是燈光等照明設備發出的人造光源。當光線照射到物體上,物體吸收了部分光,而反射出來的光線被我們的眼睛看到視覺神經將這種刺激傳遞給大腦的視覺中樞,我們才能看到物體,看到色彩。
人們日常生活中見到的物體大多是不發光的,但它們表現出不同的色彩。
這一現象的形成有兩個方面的原因:
一是物體自身質地的不同,反射光線的能力有差異;
二是光照的差別光線照射在物體上時,由於物體錶面紋理質地的差別,物體吸收一部分光線,反射一部分光線,因為反射光在視網膜上形成刺激,所以我們就看到了特定的色相。
我們把物體在白天自然光下呈現出的色彩稱為固有色彩,但是固有色彩的概念往往忽略了物體本身所具有的結構和相關的紋理化的組織編排,這正是造成不同色相差別的原因物體色與光源色的關系是非常密切的。
當光源色與物體色配合使用得當,融合而又協調時,會增強物體屬性的感覺及作品的表現力,而不恰當的使用也會毀壞物體的形象及屬性覺。如用暖紅色或橙色的光線照射肉類或熟食品,會使其顯得新鮮和清香,引起食欲;如用藍綠色照射,則會出現完全相反的效果,會使其變得如同發霉一樣。光源色與物體色的科學配合與運用,對展示設計、裝潢設計、廣告攝影及環境藝術設計等領域有著重要的作用和深運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