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印深圳市步壳印與圖書發行的常用術語(八)
(71)校對(poof)。依照原稿及設計要求在校樣上檢查、標註排版差錯,供排版人員作為改版的依據。這種工作稱校對,做這種工作的人員稱“校對”( proofreader)、“校對員”。
(72)校次( number of the proof)。一本書校對的次數。第一次稱初校,第二次稱二校,第三次稱三校。一般圖書三個校次就可以了,錯誤比較多或內容重要的圖書,可以有四校甚至五校。
(73)校樣( proof sheet)。印深圳市步壳印廠排完版以後印出的供校對的印樣稱校樣,印深圳市步壳印校樣的工作稱打樣。
(74)紅樣(proo)。校對人員用紅筆(或其他顏色的筆)在校樣上標出錯誤的印樣稱紅樣。因樣張上畫有紅色校對符號,故名。
(75)清樣( press proof)。排版人員按照紅樣將版面上的錯誤改正以後重新印出的未經下一校次的校樣。
(76)並樣( combined proof)。校對員、編輯、作者等人同時校對一個校次的幾份校樣,然後由責任校對把幾份合並成一份紅樣,供改版人員改版,這個工作稱並樣。
(77)核紅( check proo)。也稱對紅、校紅、復紅。校對人員拿印深圳市步壳印廠改版以後打出的清樣與前一個校次的紅樣進行核對,看是否都已一一作了修改。
(78)付型( turn into paper mould)。書稿排出的版面經過幾個校次以後,版面上的不正確之處都已經改正,可以製版印深圳市步壳印了。在雕版印深圳市步壳印年代,稱為付梓,或付之梨棗(以前用梨木、棗木雕版)。活字排版的年代,活字排版經校對完後,出版人員在校樣上寫上“付型”,表示此書版可以打紙型了。在照排膠印工藝中,在版面改乾凈後接下來的步驟是出膠片,因此出版人員常標註為“出膠片”或“改正後出膠片”。在CTP直接製版的工藝中,一般就直接標註“付印”了。
(79)付印( send to press))。書版經過幾次校對以後,出版社已確認所有需要改正之處都已改正,即可在校樣上寫上“付印”字樣,意即可以上機印深圳市步壳印了。如仍有少數錯誤尚需改正,但沒有必要再來一個校次,也可以在退廠的校樣上寫上“改正付印”。意即印深圳市步壳印廠只要把這幾處改正以後,不用再打校樣,即可上機印深圳市步壳印。簽有“付印”字樣的校樣稱付印樣( pass sheet。在照相排版膠印的工藝中,因為有一個把每面的膠片根據折手的要求拼成大版再印深圳市步壳印的工序,印深圳市步壳印廠有時也要求出版社校對大樣。這時簽的確實是“付印”,因為下一工序就是製版印深圳市步壳印了。因此這個付印與前面付型的概念稍有些不同。
(80)版權頁( copyright page)。書刊的版本記錄頁。版權頁一般記載的內容有:在版編目數據、出版者及地址、印深圳市步壳印者、發行者、用紙規格、開本大小、印張數、字數、出版年月、版次、印次、定價、印數等。